关于在全市关工系统开展“‘五老’助力抗疫先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 08:47 作者:admin 来源:市关工委
芜关工委〔2020〕16号
各县(市)、区关工委,经济开发区、大桥开发区关工委: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关工系统广大“五老”同志,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发出的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号召,不辞辛苦,不畏风险,逆行而上,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五老”同志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博大情怀,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誉。为表彰广大“五老”在助力抗疫斗争中的无私奉献精神,市关工委主任会议研究并经市委负责同志同意,决定在全市关工系统中开展“‘五老’助力抗疫先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五老”助力抗疫先锋评选标准
1、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主动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对村、社区居民出入进行值守劝阻疏导等工作,协助开展病毒消杀和环境卫生清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在积极协助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为助力工商企业和城乡种植养殖业复工复产复市等工作出谋出力,作出突出贡献;
3、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热情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突出贡献。
二、本次活动的开展时间
评选活动,从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后共计三个月时间。
表彰活动,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三、“五老”助力抗疫先锋评选名额
无为市关工系统不超过6名;
南陵县、镜湖区、鸠江区关工系统各不超过4名;
芜湖县、繁昌县关工系统不超过3名;
弋江区、三山区关工系统各不超过2名;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区关工系统各不超过1名。
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
四、评选结果的上报时间和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1、上报时间
各县(市)、区关工委要在基层一线“五老”人员中进行遴选。评选结果要经基层党组织和疫情防控部门确认,表彰名单和事迹材料(包括电子版),于9月底之前上报市关工委办公室。
2、材料撰写要求
“五老”助力抗疫先锋的事迹材料不要求面面俱到,要以讲故事体裁形式,特点鲜明,事迹生动,故事感人。文字材料不少于2000字。
五、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1、各县(市)、区关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认真向党委分管领导汇报,精心组织,并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要认真开展评选活动。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发动,不走过场,注意在活动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把评选过程作为创先锋争先锋的过程,作为宣传典型,学习典型,推动工作的过程,为取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和关心下一代事业作出新贡献。
3、上报的先锋人物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好关。
4、对评选表彰的先锋人物的事迹材料,市关工委将在报刊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送,并将汇编成书。
芜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附:全市关工系统“五老”助力抗疫先锋推荐审批表
全市关工系统“五老”助力抗疫先锋推荐审批表
各县(市)、区关工委,经济开发区、大桥开发区关工委: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关工系统广大“五老”同志,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发出的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号召,不辞辛苦,不畏风险,逆行而上,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五老”同志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博大情怀,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誉。为表彰广大“五老”在助力抗疫斗争中的无私奉献精神,市关工委主任会议研究并经市委负责同志同意,决定在全市关工系统中开展“‘五老’助力抗疫先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五老”助力抗疫先锋评选标准
1、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主动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对村、社区居民出入进行值守劝阻疏导等工作,协助开展病毒消杀和环境卫生清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在积极协助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为助力工商企业和城乡种植养殖业复工复产复市等工作出谋出力,作出突出贡献;
3、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热情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突出贡献。
二、本次活动的开展时间
评选活动,从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后共计三个月时间。
表彰活动,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三、“五老”助力抗疫先锋评选名额
无为市关工系统不超过6名;
南陵县、镜湖区、鸠江区关工系统各不超过4名;
芜湖县、繁昌县关工系统不超过3名;
弋江区、三山区关工系统各不超过2名;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区关工系统各不超过1名。
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
四、评选结果的上报时间和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1、上报时间
各县(市)、区关工委要在基层一线“五老”人员中进行遴选。评选结果要经基层党组织和疫情防控部门确认,表彰名单和事迹材料(包括电子版),于9月底之前上报市关工委办公室。
2、材料撰写要求
“五老”助力抗疫先锋的事迹材料不要求面面俱到,要以讲故事体裁形式,特点鲜明,事迹生动,故事感人。文字材料不少于2000字。
五、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1、各县(市)、区关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认真向党委分管领导汇报,精心组织,并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要认真开展评选活动。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发动,不走过场,注意在活动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把评选过程作为创先锋争先锋的过程,作为宣传典型,学习典型,推动工作的过程,为取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和关心下一代事业作出新贡献。
3、上报的先锋人物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好关。
4、对评选表彰的先锋人物的事迹材料,市关工委将在报刊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送,并将汇编成书。
芜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附:全市关工系统“五老”助力抗疫先锋推荐审批表
全市关工系统“五老”助力抗疫先锋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年 龄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参加关心下一代 工作时间 | |||||||
所在县(市)、区及基层单位 | 关工委职务 | ||||||||
先 进 事 迹 材 料 另 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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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疫情防控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同级党组织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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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关工委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关工委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