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宪法宣传周的工作要求,加强法律知识学习,11月28日芜湖一中教育集团延安学校携延安学校(小学部)关工委特邀请了芜湖市关工委旗帜报告团弋江区分团副团长、弋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弋”心“未”爱宣讲团成员、延安学校法治副校长张静检察官走进延安学校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宪法知识的讲座。
法治讲座围绕《宪法》的概念和定义,宪法日的由来以及宪法影响人的一生,三个部分展开教育,大力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张静检察官首先通过讲述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背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实施日期有关,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并提出问题与学生们互动“哪位小朋友的生日正好在12月4日这一天?”,快速地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
讲座活动过程中,张静检察官在和学生一次次地互动交流之中用生动的语言,具体的例子自然地讲述宪法与其他基本法律之间的关系,明确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统帅地位,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以宪法为最高准则。
张静检察官通过她充满知识性和互动性的讲座,让学生们不知不觉学习到了很多宪法的相关知识,感受到了宪法的权威性,也领悟到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讲座时间虽有限对学生们的教育影响却是深远的,学生们在听完后仍回味无穷。
法治安全教育一直是延安学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这次法治教育,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得到了增强,对宪法有了更深的认识。我校将把法治教育融入到日常学习生活中,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促进全体同学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为法治校园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培育具备法治素养的新时代青少年,为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贡献磅礴的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