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党建带关建 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全市关工委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8 08:41作者:admin浏览次数:
芜组通〔2019〕81号
各县、区委,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地创新发展,现就以党建带关建进一步加强全市关工委基层基础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摆上重要位置
1.充分认识新时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团结教育广大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听党话、跟党走,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果转化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自觉行动和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2.牢固树立党建带关建的工作理念。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以党的建设带动关工委建设的有效做法,不断拓展工作渠道和工作领域,为关工委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奋进新时代、谱写新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选好配强班子
3.进一步完善关心下一代工作格局。按照统筹协调、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各部门积极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局面。
4.明确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各县、区关工委工作一般由县、区委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县、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为同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功能和作用,加强相互协调配合,做到优势互补、齐抓共管,形成部门联动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新格局。
5.进一步完善党委牵头主抓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关工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党的建设目标考核体系。
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同级关工委工作汇报,研究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事项;县、区委每年召开一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年度工作;县、区委办公室每年年初批转同级关工委的上年度工作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要点。各县、区委,开发区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分管负责人,要经常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参加关工委重要活动和工作调研,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6.选好配强各级关工委班子。各级党委要按照新老更替、梯次配备、有进有出的原则,重视选好配强关工委领导班子。
县、区关工委主任、副主任由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身体好、威信高、热心公益的老同志担任。县、区关工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关工委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关工委主任,一般由在职党委组织委员担任,退下来的老同志任执行主任,可配备1名老同志任副主任,确定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关工委主任由党组织书记担任,配备1名退下来的老同志任执行主任。为优化年龄结构,可吸收大学生村官、社区年轻干部进入关工委班子。
市(县、区)直机关工委牵头成立市(县、区)直单位关工委,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市(县、区)直单位关工委工作。市(县、区)直单位关工委主任由单位党组(党委)分管负责人担任,确定1名退下来的老同志任执行主任。市直(县、区)各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办公室、政工、工会、团委、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等相关负责人担任,明确牵头工作部门,确定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市属高校关工委主任由党委分管负责人担任,安排1名退下来的老同志任执行主任;确定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中、小学校关工委主任由学校党组织书记担任,安排1名退下来的老同志任执行主任,可设副主任;确定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企事业单位关工委主任由实际负责人担任,党组织分管负责人或退下来的老同志任执行主任,安排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把民营企业关工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指导员工作范围。
关工委主任由同级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其他领导成员由关工委提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委(党组)批准,并报上一级关工委备案。
三、夯实基层基础,健全组织网络
7.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要做到凡是有党组织、涉及青少年的地方,都要建立关工委。要进一步强化社区、村关工委组织网格化管理,积极推进关工委组织向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拓展延伸,不断扩大关工委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覆盖面。
8.着力加强“五老”队伍建设。按照“自愿参加、就近就地、量力而行、发挥所长”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更多的老同志投入关心下一代工作。要进一步提升骨干队伍、巩固积极分子队伍、壮大志愿者队伍。在农村,要将有觉悟、有爱心、有特长的老党员、老村干、老工匠、老艺人、老乡贤等新“五老”吸收进来,不断壮大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
9.深入开展基层关工委“双创”活动。以开展关工委组织创“五好”、“五老”个人创先进的“双创”活动为抓手,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要建立健全关工委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规范化、活动开展经常化、档案资料标准化、制度建设长效化,把各级关工委建设成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坚强堡垒。
四、强化能力提升,提高工作水平
10.始终坚持服务青少年正确方向。各级关工委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工作定位,紧紧把握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成才需求,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五教五助”教育实践活动。
11.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各级关工委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党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定期对关工委主任、执行主任、副主任等骨干队伍进行培训。
12.重视和加强基层调查研究。各级关工委要深入基层、贴近社会、贴进青少年,了解青少年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改进工作的新举措,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对我市已有的工作品牌,要进行提升和扩展;努力打造新的工作品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五、抓好服务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13.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五老”同志。各级党组织对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同志主动给予关心照顾。要切实落实好驻会关工委老同志的交通、通讯补贴;对参与校外活动室和义务监督网吧等活动的“五老”同志,给与适当补贴,保护好他们的积极性。要大力宣传关工委工作,表彰“五老”先进事迹,弘扬“五老”精神,营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氛围。
14.切实保障关工委经费落实。各县、区,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关工委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村和社区关工委工作经费要做好保障;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保证关工委工作经费的落实。
15.重视和加强关工委办公室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支持关工委选优配强办公室主任。切实保障在编的同志在职级调整、学习培训、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权益;其他工作人员依据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管理。
各县、区,各单位可依据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2 019年8月20日